2023年底前,社保、最低工资将迎来新变化。
据中国网消息,10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副司长陈峰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前三季度,社会保障重点改革扎实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社保经办服务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公布,标志着社保经办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6亿人、2.4亿人、3亿人,基金累计结余8万亿元。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13.77亿人,覆盖97.4%人口,8.51亿人领用电子社保卡。
同时,除了社保经办迎来利好之外,最低工资也迎来利好。天津、广西等地即将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将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经公布,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10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3年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翟燕立在会上表示,社保经办服务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是社保政策与社会公众的一个连接点。《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是社会保险经办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过去我们主要靠部门规章和管理规定等规范经办服务,现在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标志着社保经办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精细化迈上新台阶。因此,《条例》的颁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便民利民是《条例》的一大亮点,在这方面有以下规定。
图片来源:中国网
一是精简证明材料。《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身份证件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应当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这项规定为从源头上解决无谓证明材料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二是规范办理时限。《条例》优化了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核定和支付等业务的流程。例如,《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用人单位和个人申请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是减少了办事环节。《条例》对社会保险登记、核验待遇享受资格等方面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作出了规定。例如,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用人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信息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将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信息与社保经办机构共享。社保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等。这些规定以信息共享的方式减少了办事环节,通过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四是提升办事体验。《条例》对社保经办服务的覆盖范围、服务渠道、服务方式都作出了规定。例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政府网站、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经办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提供服务,依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这些规定都将积极促进社保经办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经办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办事体验。
人社部数据显示,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运用全民参保、联网监测等内部数据资源,积极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交通、出入境管理、金融等部门开展业务协作,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初步实现了无形认证。全国利用数据比对和自助手段完成认证的比例总体已经超过了70%。
多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除了社保经办迎来利好之外,最低工资也迎来利好。
其中,天津从2023年11月1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180元调整为232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2.6元调整为24.4元。
广西也自2023年11月1日起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本次调整之后,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990元,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840元,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690元。
此前,多地已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山东省根据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2010元、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20元、18元。
从2023年9月1日起,北京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320元调整到2420元,增加10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5.3元每小时调整到26.4元每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59元每小时调整到62元每小时。
从2023年9月1日起,西藏月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调整为2100元。同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8元调整为20元。
今年年初以来,还有河北、山西、贵州、青海、安徽、陕西、上海等地先后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安徽3月1日起执行最低工资新标准,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共有四档,分别为:2060元、1930元、1870元、1780元。这也是安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首次超过2000元。
目前全国共有16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分别是上海、北京、广东、浙江、江苏、河北、陕西、天津、山东、四川、重庆、西藏、安徽、福建、湖北、河南。
最低工资标准,看似与大部分劳动者实际收入关联不大。实践中,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利于分配结构的调整,对劳动者的利益有着实质性的影响。随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之挂钩的劳动者其他待遇水平也会产生相应变动。
比如企业在计算员工加班费、社保缴纳基数等方面,会参照最低工资标准予以提高。当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这意味着社会保障水平相应有所提升,有利于让劳动者普遍受益。
2024-11-22
2024-11-20
2024-11-19
2024-11-18
2023年底前,社保、最低工资将迎来新变化。
据中国网消息,10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副司长陈峰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前三季度,社会保障重点改革扎实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社保经办服务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公布,标志着社保经办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6亿人、2.4亿人、3亿人,基金累计结余8万亿元。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13.77亿人,覆盖97.4%人口,8.51亿人领用电子社保卡。
同时,除了社保经办迎来利好之外,最低工资也迎来利好。天津、广西等地即将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将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经公布,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10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3年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翟燕立在会上表示,社保经办服务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是社保政策与社会公众的一个连接点。《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是社会保险经办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过去我们主要靠部门规章和管理规定等规范经办服务,现在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标志着社保经办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精细化迈上新台阶。因此,《条例》的颁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便民利民是《条例》的一大亮点,在这方面有以下规定。
图片来源:中国网
一是精简证明材料。《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身份证件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应当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这项规定为从源头上解决无谓证明材料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二是规范办理时限。《条例》优化了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核定和支付等业务的流程。例如,《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用人单位和个人申请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是减少了办事环节。《条例》对社会保险登记、核验待遇享受资格等方面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作出了规定。例如,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用人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信息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将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信息与社保经办机构共享。社保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等。这些规定以信息共享的方式减少了办事环节,通过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四是提升办事体验。《条例》对社保经办服务的覆盖范围、服务渠道、服务方式都作出了规定。例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政府网站、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经办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提供服务,依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这些规定都将积极促进社保经办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经办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办事体验。
人社部数据显示,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运用全民参保、联网监测等内部数据资源,积极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交通、出入境管理、金融等部门开展业务协作,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初步实现了无形认证。全国利用数据比对和自助手段完成认证的比例总体已经超过了70%。
多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除了社保经办迎来利好之外,最低工资也迎来利好。
其中,天津从2023年11月1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180元调整为232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2.6元调整为24.4元。
广西也自2023年11月1日起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本次调整之后,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990元,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840元,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690元。
此前,多地已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山东省根据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2010元、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20元、18元。
从2023年9月1日起,北京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320元调整到2420元,增加10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5.3元每小时调整到26.4元每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59元每小时调整到62元每小时。
从2023年9月1日起,西藏月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调整为2100元。同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8元调整为20元。
今年年初以来,还有河北、山西、贵州、青海、安徽、陕西、上海等地先后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安徽3月1日起执行最低工资新标准,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共有四档,分别为:2060元、1930元、1870元、1780元。这也是安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首次超过2000元。
目前全国共有16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分别是上海、北京、广东、浙江、江苏、河北、陕西、天津、山东、四川、重庆、西藏、安徽、福建、湖北、河南。
最低工资标准,看似与大部分劳动者实际收入关联不大。实践中,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利于分配结构的调整,对劳动者的利益有着实质性的影响。随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之挂钩的劳动者其他待遇水平也会产生相应变动。
比如企业在计算员工加班费、社保缴纳基数等方面,会参照最低工资标准予以提高。当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这意味着社会保障水平相应有所提升,有利于让劳动者普遍受益。
2024-11-22
2024-11-20
2024-11-19
202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