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绿”为媒,奏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曲”
—— 6月18日 ——
贵州
生态日
——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
安顺市检察机关开展
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
西秀区人民检察院
6月16日,西秀区检察院联合西秀区法院、“益心为公”志愿者、村级河长在西秀区黄腊乡龙青村河畔举行“关注外来入侵物种 共护河湖生物安全”主题巡河活动。同时,西秀区院将针对在巡河中发现的外来物种入侵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着力守护传统村落河湖生物安全。
平坝区人民检察院
6月16日,安顺市、平坝区检察院邀请法院、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羊昌乡政府等在平坝区羊昌乡猫跳河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基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等参加。此次活动,共投放鱼苗53000余尾,向周边村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 鼓励群众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线索。在活动前夕,平坝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巡河活动,通过实地查看、无人机排查等方式对长江流域乌江水系槎白河段、邢江河段、羊昌河段进行巡查,巡查河段达20余公里,现场依法收缴10根(套)鱼竿,发放“10年禁渔”宣传手册及倡议书200余份。
普定县人民检察院
6月16日,普定县检察院到普定县穿洞街道龙新社区老龙场街开展“6·18贵州省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700余册,接受法律咨询14人次。此次宣传活动,旨在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案例讲解、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悉心讲解生态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后果,鼓励群众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线索,营造人人重视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共同建设美好生态家园。
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6月14日,镇宁自治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对珠江流域打帮河左岸二级支流桂家河开展“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幸福河湖”主题巡河检查活动,参加人员有桂家河市级河长,镇宁县县级河长,安顺市开发区、黄果树旅游区区级河长,镇级河长以及桂家河县级责任单位等20余人,邀请4名人大代表、律师等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此次活动主要全面了解对桂家河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情况,并重点围绕“四乱”整治及桂家湖水库库尾垃圾污染等方面进行深入检查。4名志愿者分别针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向镇宁自治县检察院提出专业咨询意见。同时,参会单位集中召开了桂家河三县(区)“河长+检察长”会议,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和探索开展珠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两长+志愿者”模式进行深入交流,进一步推动河湖流域治理更精准、更有效。
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6月16日,关岭县检察院深入融合党建与业务,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一同开展“6.18贵州生态日·‘益’起回头看”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中观看了“益心为公,天下为公”、“贵州省首例跨区域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教学示范片”宣传片,向志愿者介绍关岭县院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情况,对关岭县高寨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努力构建检察公益保护与志愿者保护协同配合的新格局,打造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
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贵州生态日”来临之际,紫云自治县检察院开展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活动,分别为提高孩子保护生态、爱护环境意识的送法进校园活动;邀请县人大一同巡河勘察周边水域情况,对诉前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开展“保护生态文明,共创绿色家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分发宣传画册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介绍破坏生态环境线索举报渠道,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为建设生态紫云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2024-11-22
2024-11-20
2024-11-19
2024-11-18
以“绿”为媒,奏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曲”
—— 6月18日 ——
贵州
生态日
——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
安顺市检察机关开展
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
西秀区人民检察院
6月16日,西秀区检察院联合西秀区法院、“益心为公”志愿者、村级河长在西秀区黄腊乡龙青村河畔举行“关注外来入侵物种 共护河湖生物安全”主题巡河活动。同时,西秀区院将针对在巡河中发现的外来物种入侵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着力守护传统村落河湖生物安全。
平坝区人民检察院
6月16日,安顺市、平坝区检察院邀请法院、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羊昌乡政府等在平坝区羊昌乡猫跳河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基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等参加。此次活动,共投放鱼苗53000余尾,向周边村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 鼓励群众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线索。在活动前夕,平坝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巡河活动,通过实地查看、无人机排查等方式对长江流域乌江水系槎白河段、邢江河段、羊昌河段进行巡查,巡查河段达20余公里,现场依法收缴10根(套)鱼竿,发放“10年禁渔”宣传手册及倡议书200余份。
普定县人民检察院
6月16日,普定县检察院到普定县穿洞街道龙新社区老龙场街开展“6·18贵州省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700余册,接受法律咨询14人次。此次宣传活动,旨在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案例讲解、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悉心讲解生态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后果,鼓励群众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线索,营造人人重视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共同建设美好生态家园。
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6月14日,镇宁自治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对珠江流域打帮河左岸二级支流桂家河开展“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幸福河湖”主题巡河检查活动,参加人员有桂家河市级河长,镇宁县县级河长,安顺市开发区、黄果树旅游区区级河长,镇级河长以及桂家河县级责任单位等20余人,邀请4名人大代表、律师等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此次活动主要全面了解对桂家河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情况,并重点围绕“四乱”整治及桂家湖水库库尾垃圾污染等方面进行深入检查。4名志愿者分别针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向镇宁自治县检察院提出专业咨询意见。同时,参会单位集中召开了桂家河三县(区)“河长+检察长”会议,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和探索开展珠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两长+志愿者”模式进行深入交流,进一步推动河湖流域治理更精准、更有效。
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6月16日,关岭县检察院深入融合党建与业务,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一同开展“6.18贵州生态日·‘益’起回头看”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中观看了“益心为公,天下为公”、“贵州省首例跨区域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教学示范片”宣传片,向志愿者介绍关岭县院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情况,对关岭县高寨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努力构建检察公益保护与志愿者保护协同配合的新格局,打造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
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贵州生态日”来临之际,紫云自治县检察院开展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活动,分别为提高孩子保护生态、爱护环境意识的送法进校园活动;邀请县人大一同巡河勘察周边水域情况,对诉前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开展“保护生态文明,共创绿色家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分发宣传画册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介绍破坏生态环境线索举报渠道,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为建设生态紫云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2024-11-22
2024-11-20
2024-11-19
2024-11-18